天津滨海机场T2航站楼2026年零售新增资源招商文件发售公告
天津滨海机场T2航站楼2026年零售新增资源招商文件发售公告
天津滨海机场零售新增资源项目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商。此次的招商零售店面位于天津滨海机场二号航站楼,总面积54平方米,共一个标段,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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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资源编码 |
面积㎡ |
品类 |
品牌档次 |
门店形式 |
区域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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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T2-F3-DA-030 |
54(18㎡×3处) |
跨界书刊 |
国内知名及以上 |
跨界店 |
T2 航站楼出发层隔离区内226-227登机口附近座椅区域 |
我们诚邀有意向参与的商户购买招商文件,积极参加本项目的招商,本次招商文件发售事宜的具体安排如下:
一、合格申请人资格条件要求:
(一)主体资格
1、企业经营(生产)资格证明:营业执照、相关行业许可证、资格证(如有);
2、权益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品牌的商标注册证和品牌授权证明或品牌支持函;持有品牌独家经营权或区域独家经营权的,应一并提供相应法律保护文件或授权文件(如非品牌方直接授权,须提供可追溯至品牌方的多级授权文件;上述材料为外国语的还须提供中文译本)。
3、投报品牌须提供中国大陆(不含港澳台)的合法商标注册证,若投报品牌为马德里联盟成员国间所注册且提供了马德里商标注册证,可无需提供中国大陆(不含港澳台)的商标注册证。
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时间不得晚于2024年9月1日(含);
5、注册资本金要求达到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
6、截至2026年9月1日(含)三年内与天津滨海国际机场有限公司或原北京首都机场商贸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有签约记录的,签约期间经营行为符合招商人业绩考评要求,未因经营行为对天津机场声誉带来负面影响,未出现严重违反租赁合同的行为等;
7、截至2026年9月1日(含)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无商标侵权行为,无虚假广告行为,无不正当竞争行为;银行信誉良好,无不良贷款记录;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无违反国家规定,损害职工权益的不良记录。
8.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截图。
9、被天津滨海国际机场有限公司、原北京首都机场商贸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任何一家列为失信合约商且在影响时效内的商户不得参与本次招商。
10、因经营不善等商户自身原因提前退租的,自退租之日起两年内不得参加其退租店面的投报;
11、标段一应答品牌须具备2025年国务院批复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国内超大城市或特大城市及其他省会级城市及计划单列市的开店总数量3家(含)以上(应答品牌为机场首店除外)经营经验;
(二)对联合体的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
二、招商文件售价:招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
三、购买招商文件时间及方式:
2026年9月24日至9月30日,每天8:30-11:00; 13:30-16:0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采用远程购买的方式(远程购买联系邮箱:tjjcsmzs@cahs.com.cn),招商文件均以电子文件方式提供。请将以上【一、合格申请人资格条件要求中的(一)主体资格共11条】有效的资料以盖章扫描件的形式发送到联系邮箱。
四、资格审查方式及缴款信息:
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预审通过后工作人员通知应答人缴纳招商文件费。
收款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天津滨海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天津滨海国际机场支行
账号:0302015109000019188
联系电话:022-24902028
转账时须备注“2026.9机场零售新增资源招商文件费”,缴纳成功后,将项目名称、应答人名称、汇款单截图、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等信息以邮件形式发送至tjjcsmzs@cahs.com.cn。邮件主题为“2026.9机场零售新增资源招商+应答人名称”,并通知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会将招商文件以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五、应答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时间:2026年10月14日上午09:00时整。
地点:天津市东丽区天津滨海国际机场西区机场大厦7楼723会议室。
- 本项目招商公告发布在天津滨海国际机场有限公司官网、首都机场集团公司社会化招商办微信公众号。申请人因轻信其他媒体造成的损失,招商人概不负责。
招商人:天津滨海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我们竭诚欢迎符合招商要求的企业前来参与此次招商活动,相信我们与您诚挚的合作将会促进天津滨海机场零售业的繁荣发展,同时亦为您的事业带来良好的商机。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女士 022-24906796 13821857741;石先生022-24906796 18920608787
电子信箱:tjjcsmzs@cahs.com.cn
天津滨海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2026年9月
备注:一、根据2025年具备国务院批复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全国共有超大城市有7个、特大城市有15个。具体如下:
1、超大城市为城区常住人口1000万以上的城市,包括上海、北京、深圳、重庆、广州、成都、天津共7个城市。
2、特大城市为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1000万以下的城市,包括武汉、东莞、西安、杭州、佛山、南京、沈阳、青岛、济南、长沙、哈尔滨、郑州、昆明、大连、苏州共15个城市。
二、其他省会级城市及计划单列市:石家庄、福州、兰州、台北、南宁、银川、太原、长春、南昌、海口、贵阳、西宁、呼和浩持、拉萨、乌鲁木齐、香港、澳门、宁波、厦门等19个城市。
